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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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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黄颖 海都讯 昨日,漳州市印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极度危险性)、橙色(高度危险性)、黄色(较高危险性)和蓝色(中度危险性)表示。 进入森林防火期时,漳州市森防指应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向县(市、区)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结合本区域气温、湿度、风力、降水量、可燃物状况等因子,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森林火险信息。 接到火灾报告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立即到场组织扑救;明火持续6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市、区)领导到场指挥扑救;明火持续12小时尚未灭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到场指挥扑救;明火持续18小时尚未灭的,设区市政府领导到场指挥扑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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