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杨阳
海都讯 记者昨天从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从1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大幅下降。
此次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40元,较原先下调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70元,较原先下调40元;购买儿童票的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30元;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降后,征收标准达到3年以来的新低,上一次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费征收标准是70元的征收时间为2010年10月27日至2011年2月21日,距今已经已有约4年。
需要提醒乘客的是,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