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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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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林宇田 陈继宗 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潘某从矿里领出雷管,放在租住的屋里,搬家时却忘了带走。这些雷管,就这样存放了一年,被清理房屋的房东发现。昨天,龙岩新罗区检察院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对潘某作出批准逮捕。 潘某是龙岩市一家煤矿的股东,2012年9月开始在龙岩城区虎岭巷租房,2013年1月他从矿里领出400发电雷管,私自存放在出租屋的衣柜里,半年后他搬出租房,结果把这事给忘了。 这出租屋承租给另一个客户,这个客户在这住了一年也没发现这些雷管,直至退租,房东来清理房屋时才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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