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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6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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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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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条假项链 一男一女争红了脸

N海都记者 史国亮 通讯员 陈小东 李丽明

海都讯 一条假项链,让一对男女争红了脸;一时大意忘了付钱,被店主当成小偷报警……这两天,在南安溪美、水头派出所的警务室里,发生了这样几个乌龙故事。

故事一:发现一条生锈项链 男女互不相让

15日下午1点,南安市区溪美街道一间小店里,一对男女吵得面红耳赤,不明所以的路人担心地报了警。

溪美派出所民警赶到时,争吵中的男子立马向女子说,“警察来了,赶紧把项链拿出来吧,不然小心被抓”。女子却不以为然,“我不抢不偷的,抓我干吗?要抓也要抓你,见钱眼开”。两人又吵了起来。

民警将两个人劝开,分别了解情况。原来,男子叫张某,是个送货工。当天,他送货到女子庄某的店中,发现门外竟然有一条金项链,张某正打算上前拾起,庄某却从店里走出来,抢在张某之前,把项链放进口袋。

明明是自己先发现的,却被庄某捷足先登,张某便想与她“商量商量”,但庄某并不买账。一气之下,张某说,如果不交出项链,他就报警,庄某则称,自己会交给警察,让张某不要打项链的主意,两人为项链的归属问题发生激烈的争执。

矛盾的源头就是这条金项链,但民警仔细一看却乐了,两人仔细一看也傻眼了:金项链上竟有一片铁锈。两人因为忙着争吵,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条金项链不过是一条别人丢弃在路上的装饰项链。

金项链变成了铁疙瘩,两人有些丧气,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无论从马路上、ATM机旁,还是其他场所,也不管当事人主观有意还是无意,捡到他人钱财而不归还并占为己有的行为,都会侵犯他人财产权;如果该钱财的数额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其行为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故事二:买东西忘付款 店主急忙报警

14日下午2时许,南安溪美第一市场一支巷某毛线店里,贵州人张女士与店主发生激烈争吵,二人各操着一口方言,不管对方是否听得懂,各说各话,最终只好报警。

溪美派出所民警将二人分开,分别了解情况。原来,张女士到这家毛线店挑选毛线,其间接了一个电话,结果就忘了付账,转身出店门。她刚走到门外,就被店主发现了。店主拉住张某,带着南安口音,叽里呱啦一顿说,听了半天,张女士才明白忘了付钱。她向店主解释,但因为浓厚的贵州口音,对方也无法了解她的意思。但店主口中一句句的“小偷”,张女士还是听懂了,她怒火中烧,与店主激烈争吵。最后,店主报了警。

张某到底是疏忽大意,还是偷窃呢?民警调取张女士进入小店后的监控录像,核对张女士购买的过程,并没有发现其有异常的行为,遂判断张女士是一时粗心大意才引发了这场纠纷。

经现场调解,张女士为自己的大意向店主道歉,并补齐了商品钱款,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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