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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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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林铲 金国 海都见习记者 李昌乾 海都讯 昨日,石狮市工商局检查大队通报,石狮振狮医院发布医疗广告期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执法人员查明,振狮医院为吸引患者就医,于今年8月,支付1100元,委托一家印刷厂印制2000本《女人秀振狮号》医疗服务刊物,印制完后,将刊物放在该医院一楼走廊的报架上,由患者自由领取或阅读,至10月31日已被全部取走。 振狮医院在上述刊物中,刊登了介绍振狮医院医疗服务的广告,其中刊物P20页、P21页中介绍该医院关于“阴茎背神经定位阻断术”的内容,在广告中使用了“最有效”等绝对化用语,并宣传了“治愈率高达97.9%”等治疗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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