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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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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黄颖 海都讯 昨日,漳州市民政局公布了农村幸福园规范提升活动补助方案和农村幸福园评价结果,将拿出100万元,补助全市180所农村幸福园。 100万补助资金将根据评价结果安排发放。被评为“示范幸福园”的20个农村幸福园,每个补助15000元,获得“规范幸福园”称号的100个幸福园,每个获得补助6000元。同时,每个幸福园另外获得500元补助,用于规章制度上墙项目。 据了解,补助资金来源于市级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仅限用于改善农村幸福园服务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不得用于人员奖励。目前,农村幸福园评价结果正在进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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