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莉莉
海都讯 昨日上午8时许,泉州市区东湖街的机动车道上,两名骑电动车的女子相撞,一人骨折。
在东街与温陵路交叉口执勤的协警小何说,当时,骑超标车女子朝东湖街行驶,骑合标车女子从东湖街逆向行驶,两人正向相撞,骑超标车女子左手着地,手臂骨折,另一名女子无碍。泉州警方提醒,骑超标车原则是走非机动车道,如上机动车道并逆向行驶、闯红灯,按照今年8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在过渡期内驾驶超标车上路,违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的,处100元罚款,过渡期满后,超标车上路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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