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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11版:新厦门周刊/财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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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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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厦门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明年再投1亿预算

张娟/制图

N海都见习记者 陈晓东

海都讯 扶持厦门中小企业,厦门的力度正不断加大。日前接听市长专线时,厦门市财政局局长助理苏新龙透露,今年厦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有7770万元,其中用于贷款贴息的有4500万元,近200家企业直接获益。明年,资金规模将扩大到1个亿,使用方式也将更有针对性,全市中小企业都有望从中获益。

前不久,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厦门经信局修订出台《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次修订聚焦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突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两方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增加了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扶持条款,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此外,本次修订还提出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补偿、扶持融资租赁公司、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发行各类集合债券、票据、信托等方式进行资本市场融资;并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

除了通过贴息、补助直接扶持中小企业,明年厦门还将通过扶持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地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促进转型升级。

《办法》规定,担保公司为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和贸易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年度担保额的5‰~1.6%的比例给予补助,保费补助标准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小贷公司也可获益,《办法》规定将以上一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年度贷款余额为基数,对本年度小微企业年度贷款余额比上年净增加额不超过0.3%予以风险补偿。此外,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厦门民营、中小企业租赁使用的,可按早租赁合同金额5‰给予奖励,以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为限。

对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更新改造、购置服务设备和设施的项目,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厦门市财政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予以奖励,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小微企业使用公共服务平台收费项目减半收取的,优惠部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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