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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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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苏童摘自《羊城晚报》 辛亥革命后,章太炎在当时北京地区影响很大的《顺天时报》登出一则征婚启事,其内容大抵有五条:(1)鄂女为限;(2)大家闺秀;(3)文理通顺;(4)不染学堂中平等自由之恶习;(5)有从夫之美德。 这则启事一出,社会舆论哗然。曾有好友问章太炎的择偶标准,他说:“人之娶妻当饭吃,我之娶妻当药用。两湖人甚佳,安徽人次之,最不适合者为北方女子,广东女子言语不通,如外国人,那是最不敢当的。”后经过蔡元培介绍,1913年,44岁的章太炎与时年30岁的浙江女青年汤国梨在上海静安寺哈同花园结为夫妇。婚礼当天,章太炎过于兴奋,把皮鞋左右穿反了。 至于蔡元培自己呢?他33岁时,原配夫人王氏去世。未满一年,来他家里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蔡元培面对纷至沓来的媒人,提出了择偶的五项条件:(1)女子须不裹足者;(2)女子须识字者;(3)男子不娶妾;(4)男死后女可再嫁;(5)夫妇如不合者,可离婚。媒人对此惊异万分,后两条在当时是尤其骇人听闻。 一年后,蔡元培访得江西的黄仲玉女士既不缠足,又识字,还善书能画。两人情投意合,于是就订了婚。后来他俩的婚礼也一改旧俗,举行婚礼演说会,来宾以“妇女解放”为题发言演说,革除了闹洞房的陋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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