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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40版:城事/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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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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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31万 还被告上法院
一女士因举证不足,三诉三败;晋江警方介入,查明诈骗事实

N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张金坛 张桦彬

海都讯 遇到诈骗,签下50多万元的欠条,还被对方告上法院追讨余款,厦门人吴女士败诉后,也将男子告上法院,最终却三诉三败。“我本来以为我会赢,所以才没有报警。”今年9月,她向晋江警方报了警。

晋江经侦大队介入调查,证实吴女士受骗属实,龙岩人39岁的曾某假冒酒店法人代表与其签订转让协议,非法牟利31万元。11月16日,曾某涉嫌诈骗罪,被晋江市检察院批捕。

曾某在厦门经营一家小型的酒店软件公司,跟吴女士有业务往来。2011年8月,曾某找到吴女士,说自己在晋江经营一家酒店,是法人代表,想要转让该酒店的经营权。之后,他还带吴女士去该酒店参观。吴女士想接手,双方商定83万元的转让费,还签订了每年30万的租赁合同。吴女士先付了31万,签下剩下50余万元的欠条。

其实,曾某是该酒店实际经营者李某找来的中介。这个秘密,直到吴女士要办理酒店法人代表变更手续时,才发现。李某确实想出租酒店连经营权,而且不需要转让费。曾某知道后,钻了空子,空手套了83万元的转让费。

吴女士拒绝支付剩下的钱,谁知竟被曾某凭着借条先告上法院。吴女士败诉,之后,她两次上诉,但因自己举证不足,还是败诉。

晋江经侦大队介入调查后,通过访查房东李某等关键证人,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曾某确实只是因从事酒店软件生意与房东李某有业务往来,其并没有对该酒店进行投资或参与管理。11月16日,曾某在厦门某租房内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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