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对罪犯南勇减刑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对南勇减去有期徒刑1年。
2012年6月7日,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因犯受贿罪,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2012年9月5日起,南勇开始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