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陈晓东 通讯员 孔庆任
海都讯 今后厦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可享受民办中小学更优质的免费义务教育啦。海都记者昨日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今秋起厦门市区财政部门对民办中小学的补助标准,较往年大幅提高,预计每学年市区两级补助金额将超过4000万元,其中2014年秋季学期市级补助资金911.53万元近日已拨付到位。
厦门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共有17.5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在厦接受义务教育。现有的公办中小学虽然已经不断扩大建设规模,但依然需要民办中小学来接收部分外来工子女。为此,2010年,厦门市出台政策,市财政从2011年秋季起,对积极招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学校,按小学每生每学年16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2400元的标准测算给予补助,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今年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物价局联合制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今秋起,厦门市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制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分级标准,分一级、二级、三级和合格等四个等级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定级评估。对积极招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学校,按不同等级分别予以每生每学年2200元到4000元不等的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比原来大幅提升。
据介绍,厦门市财政近日已将2014年秋季学期(半学年)市财政补助资金911.53万元拨付到位,市财政补助资金同比增长105.8%。区级财政部门也将予以相应的资金配套,初步估算全学年市区两级补助资金将超过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