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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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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柯彩华 海都讯 昨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卢某拘役3个月,罚金7000元。 9月初,村里通知停电,卢某打电话让其干儿子陈某琪去家里帮忙拔电器插头,并告知家中备用钥匙所放位置。 9月6日13时许,没钱花的陈某琪竟打起了干妈家的主意。趁干妈卢某家没人之际,取出卢某家备用钥匙开门入户,从卢某大儿媳房间的衣柜内抽屉,窃走重9.9克的24K黄金项链一条、重12.5克的24K黄金手链一条和重3.74克的24K黄金戒指一枚。经鉴定,被盗的黄金首饰总价值7190元。 9月10日,卢某因失窃报警,陈某琪将上述窃取的黄金首饰通过其母亲归还给卢某。9月22日,陈某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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