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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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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杨长平 海都讯 四川男子巫某、张某、巫某朋等三人来厦后无所事事,经过事先预谋,他们想绑架一个未成年男孩,然后向父母索要赎金。 去年11月8日下午6点左右,三人在路上以问路为由,拦下男孩小鸿(化名),巫某往小鸿肚子上打了一拳,将其嘴巴用胶布封上,双手也绑上,把小鸿带上他们准备好的三轮电动车,关押在黄厝村靠山边一侧的排水管道内。 将小鸿关押后,三人逼问出小鸿父母的电话,向小鸿的妈妈索要赎金,而且狮子大开口,一下子就要380万。但是,没等三人发财梦实现,小鸿趁着三人不注意,挣扎至管道口处呼救,后来被市民发现并解救。当天下午3点,三人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三人一审均因犯绑架罪入罪。其中,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巫某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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