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几乎是必然”
被告人齐全军的辩护人、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认为,伊春空难共有二十多个原因,属于典型的“多因一果”。
张起淮说,当时气象条件不好,齐全军没有返航,与领导的要求有直接关系,因为飞机上有要客。据张起淮介绍,会见时,齐全军曾说,他手里有要客名单,下面有领导在接机,返航对商业信誉有影响。
不仅如此,张起淮认为,空难还存在诸多原因。如机场建设时存在很多问题,但迅速地“验收合格”;空难发生时,两名飞行管制员有一人不在岗。同时,因经费短缺,航空公司无资金培训空姐救护技能;发生事故的航班空乘人员少配一人,安保和空姐还是新婚夫妇;航班机长和副驾驶都首飞伊春,却未告知机场;飞行“特选包”未收到,危险地形警报仪虽开通了,可机组不知道等。
“有这么多问题,发生事故几乎就是必然的。”张起淮说。
“须严查有无渎职”
首例重大飞行事故案的“落槌”,敲响了行业警钟。北京航空法学会有关专家表示,尽管每起空难都有不同情况,但共同的原因是在安全问题上防范不够、预计不足。
宣判后,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对飞行员处罚再重,社会和行业得不到应有的警示也没有用。为了更多人的安全,应进一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严查里面的渎职等问题。事故是由多个原因导致,教训深刻,暴露出机场修建到审批验收,行业管理都存在问题。
伊春空难幸存者陈女士曾旁听该案庭审过程。她表示,当班机长齐全军被追究刑责,让她看到国家法律在进步,“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
陈女士说,他们最主要是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旁听过程中她曾听到这是“黑飞”,而伊春空难是三新组合:新航线,通航三星期;新机场,投入使用一年;新公司,河南航空公司是一家仅成立三年的支线航空公司。“我觉得齐全军是一个替罪羊,有很多相关责任人都未受到处理,不是很公平”。
“齐全军是责任人,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受害者。”陈女士认为,伊春林都机场有很多建设的不足,飞机飞行是一个团队在工作,“为什么最后出事了,只让机长来担责,那其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