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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B04版:漳州汽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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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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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挂饰品要罚款?
漳州交警表示暂时不执行,但车内饰品最好不要影响视线

N海都记者 王庆平 文/图

海都讯 最近,一条提醒漳州有车一族不要在车上挂饰品的微信信息在网上流传,说漳州交警要开始对这种现象进行处罚,并且这条微信还附带了外地交警部门开出的罚单。海都记者为此也专门向漳州交警支队求证,对方表示确实有这条法规,但漳州暂时不会执行。同时交警也作出提醒:车内饰品不要影响到正常行车视线,否则容易带来交通隐患。

针对这则微信提供的信息,海都记者也专门查询了一下关于车内悬挂饰品被罚款的案例。

案例①:发生地广州

孟先生乘坐单位车外出时被交警拦查,司机被开了一张50元的罚单,罚单上勾出的被罚原因有两项,一是因为孟先生没系安全带,另一项则是因为司机在车前窗悬挂了一副纪念章。 案例②:发生地温州

郑先生9月7日下午5时50分许,在滨海大道明珠路路口的右转车道上直行,被交警拦截。交警处理完其违法行为后,发现车内后视镜上悬挂着饰物,称在车上摆放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是违法行为,要罚款50元。

案例③:发生地义乌

12月8日10点多,徐先生开着现代轿车,在义乌环城北路交叉口附近,接到了朋友的电话,他担心有要紧事,就一只手打电话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开车,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义乌交警拦了下来。可是出乎徐先生意料的是,这次义乌交警一次给他开了三张罚单:一张是开车打电话罚50元;一张是未系安全带,罚50元;最后一张是因为车内后视镜上悬挂了饰品,罚20元。

是否真如网上流传信息一样,漳州也要开始对车内悬挂饰品进行处罚呢?海都记者也向漳州交警支队求证。对方表示,车内后视镜上挂饰品,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违章代码1049。处罚措施是不扣分,罚款50元。但是漳州交警目前不会执行,所以网络流传的这则信息是不实的。

不过交警也作出提醒,悬挂在后视镜上的饰物晃眼,尤其是一些女性车主,整个车后窗上还放满了卡通玩偶,这直接影响行车视线,很容易出事故。网上流传的信息虽然不实,但是出发点却是好的。

漳州通海别克4S店售后服务站李站长也表示,前挡风玻璃和车内后视镜上悬挂饰品是有安全隐患的,在气囊弹出时,悬挂的饰品会受到碰撞,飞向驾乘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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