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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8版: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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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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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俩股东陷纠纷
阿里系11.8亿股待确认

N人民网

海都讯 因另一股东内蒙君正迟迟未履行增资约定,天弘基金(余额宝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下简称“蚂蚁金服”)日前将其告上了仲裁委。

2013年10月,时为天弘基金第二大股东的内蒙君正发布公告称,蚂蚁金服已与天弘基金的股东达成框架协议,前者以11.8亿元入股后者,内蒙君正亦将以6943万元增资天弘基金。2014年5月28日,天弘基金的该项增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014年6月,天弘基金向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和四家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发出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告知《增资与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并要求各增资方缴纳出资。

据熟悉上述交易的业内人士向人民金融表示,上述的这项股权交易原本应于去年6月随着天弘基金向股东发出《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而迅速尘埃落定,但内蒙君正在过去的7个多月中迟迟未履行约定,蚂蚁金服遂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提请仲裁。

截至目前,蚂蚁金服已经完成11.8亿的全额出资,除内蒙君正外的其他股东不涉及增资。根据原协议,天弘基金变更注册资本后股权结构为:阿里持股51%,天津信托持股16.8%,内蒙君正持股15.6%,芜湖高科持股5.6%。据搜狐IT透露,内蒙君正并未如约缴纳增资款,并且拒绝完成工商变更。

据悉,蚂蚁金服提出的仲裁请求包括:裁决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纳出资额人民币694305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裁决确认蚂蚁金服已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如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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