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薇 文/图
海都讯 1月5日晚7点46分,一条帮厦门摔伤老人寻找目击者的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和转发。微博是由网友“再來壹盃”发出的,内容为2014年12月26日11点40分至11点45分左右,76岁的黄老伯在655路公交车上摔伤,现因事故处理需要,寻找目击证人。
前日,记者联系上摔伤老人黄老伯的家人。家人称,黄老伯摔倒时,并未报警,而是忍着痛下了车,几个小时后才去医院,检查发现肋骨骨折及脾脏破裂。而当家人向655路所在的同安公交公司索赔时,公交公司却表示,因监控故障,无法还原摔倒过程,并且老人下车时还安好,后面有没有二次摔伤,还无法确定,是否要负全责,要等执法机关调查。
无法判定责任在谁,家人便想寻找目击者,还原事实真相。
家属:老人公交车上摔成重伤
黄老伯的儿子小黄介绍,父亲76岁。事发那天,父亲在“思北路口”站乘坐655路公交车,准备坐到“开禾路口”站,再转乘BRT,不料上车后,刚刷完卡,还没站稳,车就启动了,父亲摔倒并撞到旁边坐椅上。当时父亲只觉得痛,可还是坚持着下了车,去乘坐BRT。等下了BRT,父亲走回家时,疼痛难忍,才给他打了电话。两个小时后,父亲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他3根肋骨骨折,脾脏破裂切除,还伤到肾脏。
当晚,小黄报了警,并拨打厦门公交集团服务专线。当晚,同安公交来电表示立即向领导汇报,但之后十天,公交公司的回复一直都是“正在调查”。直到第十一天,即1月5日,同安公交才派了两位代表到医院探望黄老伯,并告知因监控机器故障,没有找到事发视频。这两位代表还说,因无法判定事故性质,故没有承担相关责任一说,只能协商医药费给予适当补偿。
小黄说,“事情过去12天了,公交公司才告知监控机器故障。无法判定主要责任是谁,我们只好上网发帖寻找现场目击者,为事故做证明。”
目前,黄老伯还在重症监护病房观察和治疗。
同安公交:是否负全责要等调查
对黄老伯摔伤一事,厦门公交集团同安公交公司安全科科长季江辉称,接到投诉后,他们找到事发公交车,在调取车内监控录像时,发现机器故障,看不到影像。而根据驾驶员陈述,当时确实有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但当时车子是在静止状态。老人家要下车时,驾驶员还上前去扶,当时老人家还说了声“谢谢”。
季江辉说,他们认为,即使老人家确实是在公交车上摔倒的,但下车时都还安好,并没有出现严重伤情,而从老人摔倒到晚上打热线投诉,中间过去好几个小时,这期间,老人家是否有二次摔伤,尚不能确定。因此公交公司是否要负全责,要等执法机关调查。他们去医院探望病人,曾试图和家属协商,并拟出方案,让保险公司介入,三方协商,共同承担医疗费用,但病人家属没有同意。
律师:双方可协商解决
当时接警的中华派出所警官陈勇毅介绍,这属于民事行为,不符合立案侦查的条件,双方可协商调节解决,当事人也可到法院申请上诉,进一步判定双方的责任。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丰律师也表示,既然公交车上安装监控,伤者方有足够的理由提出要调取监控录像,如果对方不拿出录像或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该监控确实损坏,则对公交公司不利。而公交公司对“老人有二次摔伤”的怀疑,是合理的。即使伤者方找到目击证人,也只能作为初步证据,因为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老人的病情和这次摔伤是直接因果关系。他建议,在事故原因尚无法鉴定时,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不失为一个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