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白志强 戴江海 通讯员 王凯锋 刘荫花 文/图
核心提示 她说,只有敬畏法律、敬畏群众,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她说,法律是冰冷的,而审判应当是有温度的。
她说,法官不仅要让群众看得见公正,还要让群众看得懂公正。
她说,法官不只是简单地办案,更重要的是要解心结。
她是黄志丽,被很多人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2002年以来,她先后办结各种类型的民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高度评价了黄志丽的感人事迹,号召全国法院开展向黄志丽等同志学习活动。近期,福建省委也号召向黄志丽同志学习,并确定她为我省最高规格的先进典型“八闽楷模”。
子告父侵占房屋 她诉亲情来调解
“每办一个案件,就像播撒下一颗或是数颗种子,有守法用法的种子,有和谐礼让的种子,有宽容友爱的种子。我希望这些种子能够发芽、能够成长、能够结果。”
蔡老伯被儿子告了,理由是侵占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接案后,黄志丽没有急着开庭,而是来到老人家中。她发现70多岁的蔡老伯长年风湿病痛,手脚变形,抖抖索索的,极为不便,如果把房子判给儿子,那老人要住哪里?
第一次跟老人走进小屋,她就看到一个塑料便桶放在床角,异味刺鼻。老人吃喝拉撒全在这小小的地方,竟连个坐的位置都没有。通往前厅的门堵着,老人另开了个小门。黄志丽卷起袖子,开始帮老人打扫房间。
蔡老伯本想拉住黄志丽,但看看自己的手,又缩了回去。黄志丽笑了,主动拉着蔡老伯的手说:“老伯,你这手不是脏,是风湿,又不会传染人,吃了药,会好起来的,我不介意。”原来媳妇嫌弃老人,不仅逼老人把房屋产权转给儿子,还叫人堵住小屋通往客厅的门,怂恿丈夫起诉,将老人赶出家门。
详细了解情况后,黄志丽抽时间来到蔡老伯家中,不仅掏钱为老人买水果,还帮忙打扫小屋,并与蔡老伯谈心,走访老人的亲戚邻居,记录下蔡老伯多年来关心爱护儿子的点点滴滴。
两周后,开庭了。黄志丽在庭审调解时拿着笔记本对蔡老伯的儿子说:“那年冬天你生病住院,是谁3次卖血为你治疗?是谁保你健健康康长大?是谁为了让你吃好点用好点,大冷天去九龙江里捞蛤捞鱼卖,落下风湿病根?”当她一连举出老人辛苦抚养的十几个事例,蔡老伯的儿子回忆起与父亲相依为命的一幕幕,在父亲面前长跪不起,旁听的媳妇也羞愧得不敢抬头。
父子相见被阻拦 她解释父爱重要
“办案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还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感受,以及对家庭、对社会的影响。”
林某与前妻离婚后,探视儿子常遭到前岳母蔡阿婆的阻拦,不是把孩子藏起来,就是说孩子生病了。为此,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妻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案件送达后,蔡阿婆6次找黄志丽,要求判林某败诉。每次黄志丽总是耐心地听阿婆倾诉,细心地向她讲解。
第一次,蔡阿婆怒气冲冲,数落林某的种种不是,提出能不能让孩子跟他断绝关系。黄志丽给阿婆端来一杯茶,和她拉家常,聊孩子,并对阿婆讲关于探视权的法律规定,阿婆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
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第五次,阿婆带来了孩子,提出宁可不要抚养费,也不让男方看孩子。望着这位白发苍苍、十分固执的老人和天真懵懂的孩子,黄志丽既心酸又心疼。她告诉阿婆,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因为父母的恩怨剥夺了孩子完整、健康的爱,缺少父爱或母爱的孩子,长大后性格会有偏差。老人记性不好,反复询问,她就一遍又一遍地解释;老人焦虑不安,怕输官司,她就情理交融竭力安抚;老人腿脚不便,走路费力,她就亲自搀扶迎进送出……第六次,阿婆来到黄志丽办公室,看得出还有一丝忧虑,黄志丽不厌其烦地从情理法各方面为老人再解释一番。终于,阿婆让步了,她说:“黄法官,我总算懂了,要不是你,我这脑筋也转不过来,我这不是爱孩子,是害了孩子啊!”
闪离拒绝还彩礼 她聊民俗来开解
“法官办案要慎之又慎,一个失误,既伤了百姓的心,又损害了司法公信。”
2003年5月20日,相识两个月的吴某和刘某甜蜜地选择这个特殊的日子领证。当天,依照民俗,他们举行了订婚仪式,吴某将3万元的金器和2万元的现金交到刘某手里。为了让两人有个甜蜜的家,吴某和父母花了十几万买了套房子,准备用作婚房。两个月后,这段幸福戛然而止,吴某起诉离婚,虽然黄志丽多次做工作希望夫妻和好,可这对小夫妻铁了心。
离婚时,刘某要求分割房产,吴某说,两个人都没共同生活过,没有举行婚礼就要分割财产,自己很吃亏,要刘某返还订婚的金器和现金。刘某否认拿了金器和现金,还说吴某没证据。
凭着对风俗和当事人的了解,黄志丽心里早有了底。她单独给刘某做工作,“按照漳州的风俗,订婚的时候女方没有收金器不合常理,我们实事求是,如果我作为普通人,而不是法官,我很难相信你们订婚的时候男方竟然连金器都没给……”黄志丽详细列举了漳州婚礼的风俗习惯,刘某的脸色开始有了变化,她沉默了一阵,主动说:“我确实收了金器和现金,只是要离婚,我希望他能补偿我。”
事实清楚了,黄志丽将刘某的态度告诉吴某,吴某表示只要刘某承认收了彩礼,他同意补偿。当时黄志丽是如何让女方改口的,对于吴某而言,至今是个谜。
□人物名片
黄志丽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共党员。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2002年以来先后办结各种类型的民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黄志丽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全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及“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列为全国重点宣传的先进典型。
□面对面
知心法官如何当
海都记者:当初为什么选择当法官?
黄志丽:一开始觉得法官是不畏强权、匡扶正义、济危救贫的,可以秉公办案,所以选择当法官。
海都记者:你觉得如何当好一个法官?
黄志丽:要有专业的法律素养,要有对法律事业的热爱,要善于和群众打交道,要对法律、对百姓有敬畏心,公正廉洁,亲切热情。
海都记者:一个法官,如何才能让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黄志丽: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可以对当事人理解、同情,对当事人的切肤之痛有感同身受的体会,并传递给当事人,在释法析理的过程中,情理法并融,就能让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海都记者:为什么法官要把功夫做在法槌外?
黄志丽:这样能更好地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