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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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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秋燕 海都讯 昨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发布消息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陈宗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宗团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经厦门市政府批准,2014年12月,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陈宗团开除公职处分。 据悉,去年1月份,福建省纪委通报了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其中就有透露,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陈宗团进行立案调查。去年1月17日召开的厦门市政协常委会议,也决定撤销陈宗团市政协委员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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