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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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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苏禹成 海都讯 去年年底,漳州市住建局对全市104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检查。其中5家企业违反相关资质管理规定,被要求本月底前整改完毕。此外,4家企业逾期不参加资质检查,被通报(详见本报2014年12月19日相关报道)。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因逾期未整改或逾期不参加资质检查等,5家物业企业被撤回、注销资质证书,并责令撤出所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管理。 据悉,这5家企业分别为漳州市闽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江纵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诚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漳浦县百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上述5家被撤回、注销资质证书的物业企业,在下周一前交回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并依法责令其撤出所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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