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芳 黄一红
海都讯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大三的学生们,在临毕业前最后一个寒假,遇上了一件“糟心事”。
前天,有毕业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学生公寓的物业要求他们在毕业前,清算宿舍内损坏的设备,并赔偿相关维修费用。不少学生质疑,有些物品自打他们入住时就存在破损,并非他们使用中损坏,不该由他们来承担赔偿。
对此,公寓物业称,开学入住时,曾给学生半个月的免费报修期,错过后的一切损失都由学生承担。
毕业清算损坏物品
物业要求造价赔偿
前日上午,通鑫学生公寓的物业工作人员来清算宿舍里的破损物品时,要求每个宿舍承担造价(成本价)赔偿。但学生们认为,有些物品是自打他们入住时就破损的,非他们后来使用损坏,这样的损失不该由他们来承担。
住在A7幢三楼的一位男同学说,这次宿舍财产清查,是两周前班群里通知的。因为学校重新安排,他们入住这间宿舍不满一年,当时里面的问题就不少,但男生一般不在意这些。现在才知道,离开前物业会来验收,并要他们掏钱赔偿。
“入住宿舍时,我们就注意到柜子把手缺了一块,或是推拉门一扇有问题,因为还能使用,便没有在意,没想到现在要毕业了,物业却要求我们交维修费用。”一名张姓同学表示不满。
住在A9栋二楼一名女生说,检查人员看到她舍友的衣柜里没了挂衣杆,就要求她承担造价赔付,可舍友很委屈,因为从她入住时,就从来没见过所谓的挂衣杆,更不知道这也在报修范畴。舍友的解释没有产生效果,她最终还是赔了这几块钱。
学生称不是自己损坏
但还是无奈买单
通鑫学生公寓位于校外,与校内公寓的管理模式不一样,是由漳州市通鑫学生公寓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其中A9栋和A7栋都有大三毕业生宿舍。
学生们普遍认为,如果是他们在住期间弄坏的物品,他们愿意承担维修费用,但如果不是,他们不仅没享受到相应福利,而且更不愿为此买单。有学生拒交维修费,但更多的人还是掏了钱,A9栋的黄同学说,几乎所有的毕业生宿舍都在这次清查中掏了“冤枉钱”。每间宿舍缴的维修费都不算高,少则几元钱,多则二三十元,一般都用舍费缴交或共同分摊掉。
检查人员说,错过了入住当时的免费报修期限,之后的一切破损都得学生自行承担。但同学们质疑,入学伊始,有关宿舍物品报修事宜,物业没有通知到位,致使他们不懂得如何报修。“我们也不知道,当时不及时报修,今后这笔账会算在个人身上。”“真担心下一届学弟学妹,会犯同样的错误。”
有半个月免费报修期
但学生多不知情
对此,通鑫学生公寓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办公室人员称,作为物业服务方,公司只为学生提供服务,没有管理学生的权利,日常事务并不与学生产生具体的交流。诸如告知宿舍使用的注意事项、怎么报修、何时报修等工作,都是由物业告知校方后,再由校方向学生传达,具体校方是怎么传达的,他们就不知道了。
自2005年入驻以来,他们每一年、每一届都是这样做的——入学初有半个月的免费报修期,由学生提出报修,到毕业前,他们会对宿舍进行一次详细清点,有损坏的都需学生承担造价赔偿。
而学校学工处的郑处长,昨天也对此事做出回应。郑老师说,每一次换宿舍或新生入学大会通知住宿事宜时,校方都会通知学生,宿舍物品报修和造价赔偿事宜,宿管科老师也会要求辅导员对学生通知到位,但仍然有学生不知情。为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校方考虑今后将相关规定列出来,用书面形式告知学生,由学生签字确认。
律师:
应证明系学生损坏
否则收费不公平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的罗平律师认为,物业收维修费的行为,要区分情况而定。如果物业有证据证明所损坏物品是该学生造成的,收一定维修费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应证明自己在开学时已经交付了完好的物品,如果不能证明,又对免修期维修事宜通知方式不当,导致学生无法及时报修,不能推定学生损害了该物品,此时要求学生交维修费是不公平的。
建议物业在新学期开学时应以每个宿舍为单位办理物品完好的交接手续,双方确认物品好坏情况,同时改进免费维修期的通知方式,落实到每个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