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1月15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京华 海都讯 白百何状告某网媒、“秘密APP”编造有关其“商场偷窃”内容,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案件日前审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网媒侵权,需对白百何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去年,某匿名网友在“秘密APP”称“白百合在奢侈品店顺东西被发现了,在上海她咋想的”。随后,包括被告某网媒在内的多家网站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也转载了相关内容。其中,某网媒转引上述文字时炮制了一篇题为“白百何偷东西顺走600元奢侈品白百何偷东西有前科因偷窃被开除”的文章。 经过半年多的审理,朝阳法院近日下发一审判决,认定某网媒构成对白百何名誉权的侵犯,判决某网媒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白百何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维权成本4500元。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