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中新
海都讯 审计署16日发布今年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对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公告,截至去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
公告还显示,审计发现的314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45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同时,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122项。
公告显示,中央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决算草案编报内容不够清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界定不清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各类预算中有专项用途的收入不能统筹安排使用、不利于及时发挥资金效益等方面。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及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
中央财政管理
存在资金收缴不规范等问题
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有:(1)资金收缴和预算批复不规范;(2)财权与事权未理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3)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有的使用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4)各级财政均有一些资金沉淀,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5)对地方财政的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财政管理中存在违规问题;(6)关于社保基金会投资管理问题。
此外,公告还公布了中央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民生工程及矿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的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国有金融机构
审计整改超218亿
国有金融机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底,审计查出的12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218.32亿元,处理844人次,并完善制度及工作流程211项。
国有金融机构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有:(1)金融创新业务不规范,有的规避信贷调控和监管;(2)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
38个中央部门单位
发现违纪资金93亿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底,本次审计发现38个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93.04亿元,已经整改80.46亿元(占86.5%),其中上缴中央财政2.86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63亿元。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有:(1)“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不严格;(2)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或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3)预算申报和执行中存在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4)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5)部门决算草案编报和部分会计核算不准确。
国有企业
挽回损失超35亿
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企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逐项提出措施意见。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经补缴税款和挽回损失35.87亿元,处理292名责任人,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94项。
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有:(1)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损失;(2)有的企业会计核算不准确,薪酬管理不到位。
□整改
违法违规问题
大部分已纠正
根据公告,截至2014年10月底,审计发现38个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93.04亿元,已经整改80.46亿元,占全部金额的86.5%。
审计署办公厅主任周维培表示,此次公告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效果最好、力度也最大,大部分违法违规问题得到纠正,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问责和责任追究到位。
据介绍,本次审计的38个中央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2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作出专门指示,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9个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
在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18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制定、修订了123项内部规章制度,涉及财务预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监督等方面。(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