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1月19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日前,莆田仙游县纪委通报两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1年6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榜头镇国土所副所长陆志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某某等四人送给的人民币、购物卡等计10000元。2012年5月至2012年底,陆志洪在“两违”执法过程中多次接受违建户陈某某的请吃和财物,纵容陈的“两违”行为持续进行。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县纪委给予陆志洪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园庄镇泗洋村违规将收取的建房款、社会抚养费等用于账外收支,其中违规接待支出23296元,泗洋村党支部书记王友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