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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讯 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但最终没花出去的沉淀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中没花出去的专款专用资金……这些以往趴在账上的财政存量资金,今后都有望被“唤醒”。
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释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信号,国务院办公厅21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首次作出全面系统部署,亮出十大具体改革举措,标志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务院通知打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的限制,明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大盘子统筹使用,意味着“取之于民”的钱将更多“用之于民”。
专款专用好比人们常说的“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有时候由于财政管理不够透明,买酱油的钱可能有剩余花不了,而买醋的钱可能不够,改革后剩余的钱可以去买醋,统筹的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也有利于降低地方支出压力,降低债务风险。
□名词点击
财政存量资金:所谓财政存量资金,简单说就是收到的钱中还没花出去的部分,或者已经列入预算用途有了归属,但最终没能花出去的钱。从存在形式看,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等。
□时间表
——明确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下来的公共财政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资金等,都作为结余资金收回公共财政统筹使用;
——限定今后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在强调剩余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的同时,为防止地方将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中,明确清理财政专户时间表,两年内逐步撤销;
——为避免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等成为政府存“私房钱”的工具,限定稳定基金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一旦超过应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支出力度。
□十措施
根据通知,十条具体改革措施包括:
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
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
加强收入缴库管理;
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
编制三年滚动预算;
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