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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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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从2012年7月份至2014年10月份交通执法过程中依法扣留的一批交通违法车辆,包括挂牌两轮摩托车909辆、三轮摩托车18辆、助力车3辆、出租车2辆、农用车1辆、轿车8辆、小型厢式货车2辆、面包车2辆,无牌两轮摩托车1387辆、三轮摩托车76辆、电动车12辆、助力车18辆、重型自卸货车1辆、叉车1辆、轿车1辆、小型厢式货车1辆、面包车1辆,共计2443辆。当事人未接受处理且已超过规定期限,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或合法证明)及相关手续到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进行拍卖、报废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 2015年1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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