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深圳 白志强 实习生 黄晓亮 熊红英 文/图
海都讯 前晚11点20分左右,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的小王,独自骑电动车从镇区返家,经过金埔路时,他不慎被一堆沙石绊倒,致右脚掌四处粉碎性骨折。而这堆沙石,竟是施工方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在路中设置的“警示标志”。
对此,施工方负责人表示,施工人员在铺埋水管时,采取的安全措施的确不到位,已向公司反映此事,将和伤者小王协调解决。
【事件】
石条横路中 夜骑人经过摔骨折
昨天上午10点左右,小王躺在漳州正兴医院骨科住院部病房里,满脸痛楚。
小王说,前晚,他骑电动车从石亭镇区回家,经过金埔路时出了意外。“我不太清楚这条路的路况,没想到就撞到了路中的一块大石头!”摔倒后,小王顿觉手脚疼痛、头晕,右脚痛得不敢移动,他立即打电话向表哥求救。
家属赶到现场后,发现罪魁祸首就是道路上的一堆沙石,沙石周围还拉着几条彩色布条。小王说,“这些东西很可能是施工方用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的,但晚上光线不足,根本看不清”。
医生说,小王手脚多处外伤,右脚掌四根关节粉碎性骨折,需尽快进行手术。昨天早上7点左右,小王报了警。
【原因】
施工单位铺水管 用石条做围挡
昨天早上10点半,海都记者在事发的金埔路看到,两个车道,沙堆和彩色布条占据了一个车道。一块约0.5米长、0.4米宽、0.2米高的石条,因前晚遭电动车撞倒,往前滑动了两三米远,地上有一块石条掉落的边角。马路上,有一处宽约0.4米的连接缝,有一半已被人用水泥倒好,但现场并没有明显的施工单位标志。
随后,记者向石亭镇公路管理站反映。该站负责人吕先生到场查看,发现旁边一处自来水窨井盖子是崭新的,“应该是自来水公司在这里埋管”。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意外,海都记者和吕先生一起将石条移到路边,这块石条有七八十斤重。
吕先生的猜测,得到了旁边汽车经销点保安的证实。一名保安介绍,几天前,有人在这里铺设自来水管,施工完后,用两根竹竿、彩条、沙石等围挡起来。
随后,海都记者核实到,事发地施工方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工程部负责人陈先生到现场核实后,向记者坦言,施工人员在铺埋好水管、倒好水泥后,没有按规范在施工周围封闭围挡,也没有设立醒目的指示牌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我们将派人和伤者协商解决”。
【律师】
安全措施不到位 施工方应担责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介绍,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或者虽设有简易警告标志,但其标志在夜间无明显反光功能,以致不能引起过往行人的足够注意,由此造成的损害,施工方都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若索赔不成,受伤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