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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20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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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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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间当假烟仓储落网 将罪嫁祸仇人

N海都记者 曾炳光

海都讯 2013年12月26日凌晨,云霄人吴某在位于自家的两间杂物房存放假冒香烟。没想到,当天上午9时许,这批假冒香烟就被省、市、县联合打假队查获。经鉴定,该批假冒香烟的货值为2762896元。她被抓获后,还故意向公安机关捏造方某是货主,假烟在郑某家中包制。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经云霄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吴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00元;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原来,方某开“摩的”载客时,在云霄新华都门口与吴某的摩托车相撞,还打了她一个耳光。而郑某则因儿子曾与吴某的儿子打过架,发生过口角,而背了黑锅。而事实上,被查获的涉假物品是广东制假老板“老二”寄存的。2013年12月23日晚“老二”来到她家中,请求帮找地方放假烟。她便带“老二”看了她家的地下室,2013年12月26日凌晨4时许,“老二”载来假烟并存放于该地下室。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明知他人实施生产假冒伪劣香烟而予以提供仓储便利,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共同犯罪,同时,为报复他人,故意向侦查机关捏造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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