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杨长平
海都讯 年底将至,盗贼也开始猖獗了。昨天,厦门思明区法院集中通报了一批近来宣判的案件,提醒大家做好防范措施。
男子专挑“蒙古包”下手
小四(化名)今年30岁,没有固定职业,去年8月至9月间,小四在思明区某商业广场对面路边的一排蒙古包店面,采取用刀割破蒙古包的方法进店实施盗窃,作案6起,所盗财物估价共计人民币1271元。日前,小四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同一家店,女子盗了三次
女子项某今年31岁,江西遂川县人,原本是厦门一家养生会所的职员。去年8月31日凌晨,项某潜入某商场的一家眼镜店内,盗走一副价值880元的眼镜框。9月5日凌晨,项某又潜入该店,盗走店员一部价值人民币865元的手机。过了两天,继续潜入,想要盗取店内的充电宝,被保安当场抓获并送公安机关。日前,项某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