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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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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廖庆琳 满荣 海都讯 小偷爱吃糖,多次到漳州市区一家大型超市盗窃糖果,结果被抓了现行。昨日,小偷谢某涉嫌犯盗窃罪,被芗城检察院依法起诉至法院。 2014年11月,谢某到漳州一大型超市购物,发现超市管理存在漏洞。爱吃糖的他起了偷糖果的念头。2014年11月7日晚上,谢某进入超市,趁旁边无人,偷到500克糖果、1盒薄荷糖、500克酸枣糕和1瓶万能胶,而后将糖果装入内衣的几个大口袋里。当月14日晚上,谢某又到超市盗窃500克糖果等。当月22日晚上,谢某再次行窃,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抓获。 其所盗糖果总价值191.46元,但法律规定,在2年内多次(一般三次以上为多次)盗窃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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