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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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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潜规则 对消费黑幕说不
漳州市消委会联合本报推出“3·15”主题策划,同时启动“漳州市民年度最恼火消费潜规则”票投,邀您共同参与
纸质账单与电子账单不符合
中仑律师事务所卢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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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苏禹成 黄颖 实习生 黄晓亮 文/图

海都讯 一年一度的“3·15”,就像春天里一记响亮的雷声,激起消费者心中维护权益的勇气,同时提醒经营者坚持诚信守法的理念。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诚信守法的消费环境,今年“3·15”到来之际,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本报,推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策划报道,起底消费潜规则和行业黑幕。如果您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受害者,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是消费黑幕的亲历者,如果您是某些行业鲜为人知的黑幕知情者,如果您是良知觉醒的黑幕参与者,请您站出来拿起电话跟我们联系。本报所刊发的报道会对您的身份绝对保密,涉及您的隐私全部使用化名或隐名处理。对于您提供的线索,本报将深入调查,曝光黑幕。

本报还将启动票投“漳州市民年度最恼火消费潜规则”。据统计,2014年,漳州市12315共受理消费投诉2714件。从消费类别看,商品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和家用机械类等方面;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通讯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食宿文化娱乐服务类等方面。

根据去年漳州市12315热线接诉情况,以市民反映为基础,我们挑选出十个2014年漳州市民常见消费潜规则,通过本报报纸、网站、微信、热线等平台,启动“漳州市民年度最恼火消费潜规则”投票,邀您参加。

对投票靠前的消费潜规则现象,我们还将邀请漳州市消委会、消委会律师团为市民支招,发布“2015年漳州消费维权宝典”。

权益无小事,须你我共同维护。如果您愿意加入我们,只需要拿起手机,扫描二维码加入本报微信平台“海都微漳州”,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或登录漳州小鱼网论坛,提供线索或参与投票。

消费潜规则1 通讯糊涂账

短信电子账单比实际话费贵两倍多

海都讯 市民李先生最近有些郁闷,因为他接连两个月,都莫名收到天价短信话费单!但去营业厅一查,却发现实际话费远不及短信话费单。“我就纳闷,为何同月同个账户的两份账单,结果为何不同?而且话费单很复杂,如同数字游戏,都看不清楚”,李先生满脸疑惑,“中国电信应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账单是很严肃的事情,糊糊涂涂的怎么能让消费者信任”!

市民:实际话费和电子账单不一致

李先生说,自己办理的是每月129元的中国电信尊享E9套餐,每个月手机费一般就两三百元。今年2月初,他却收到手机短信提醒,称他1月份总消费为1072.15元,账户余额361.24元,当月还得交710.91元,其中单是套餐费就688元。

“当时吓了一跳,我一个月的费用比较稳定,怎么会飙升这么多。”李先生还以为是短信出错,可没想到查看邮箱里的电子账单,也跟短信提醒的一样。因春节临近,客服电话投诉后,李先生直到2月底才前往营业厅再次查账。他发现,实际话费远不及电子账单,仅为490.15元;另外,早在去年8月就要求停止IPTV互动电视业务,却一直在收费,“从8月一直收到12月,每月60元,花了240元的冤枉钱”。

本以为到此结束了,可前几天,李先生收到了2月份的短信及电子账单,又提醒他欠费了746.42元。这下,李先生急了,赶到柜台打印2月份的话费单。如出一辙,话费单显示欠费仅为257.95元。海都记者查看了李先生出具的两份账单及短信提醒内容,证实了他的说法。

电信:内部正在核查原因择日答复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昨日海都记者采访了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

不过,该公司办公室赵主任称,按照采访规定,他们需取得省公司的授权才能接受采访。而究竟为何出现两份账单不同等问题,赵主任称,已跟业务部门沟通过,目前业务部门也正在核查具体原因。而核查需要一个过程,等具体原因出来后再向记者作答复。

消委会律师团: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漳州市12315系统2014年受理数据显示,通讯服务类和互联网服务类为去年投诉热点第四第五名,主要涉及售后服务不到位和乱收费。如固定电话或宽带故障报修后,未及时处理;电话和宽带等业务,通讯运营商迟迟不予安装;无故乱扣费;重复收费;业务停止后仍被收费等。

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卢南南律师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卢南南律师称,每一个电信用户对自己的消费内容享有知情权,这是无可非议的。用户一旦与电信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便形成合同关系,有权要求电信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费用等情况,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此,电信公司不能进行推诿,应该正视问题,给消费者提供一份清楚、明白的账单。

2014年漳州市民常见消费侵权现象

1.

汽车4S店强制车辆必须在店里保养,否则不予“三包”

2.

通讯服务商擅自开通套餐、增值服务

3.

保险捆绑销售,业务员避重就轻推销

4.

第三方服务商路演推销三无产品

5.

银行收费未明码标价,窗口停开现象多

6.

民营医院以免费为由过度医疗

7.

药店夸大效果推销保健品

8.

家用电器售后拖延不处理

9.

美容店假借送礼品强制消费

10.

微信购物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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