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去年8月27日,叶女士在泉州市区温陵路某大型电器商场购买了4台品牌电视。10月份自行安装时,发现有一台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技术人员上门检测,一个月后称没办法维修,需要消费者出一半的维修费。叶女士认为不合理,认为电视还在保修期内,而商家所说的“消费者自己安装无法享受三包”,也没有做事前提醒。叶女士投诉至12315,要求厂家承担更换屏幕费用1300元,卖场承担650元。
[处理结果]
丰泽工商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调解中了解到,申诉方是泉州市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购买的4台电视是作南安市某个居委会的监控所用,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12315的管辖范围内。案子撤回申诉。
[业界分析]
该案例提到了一个点:商用。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不少电器具体到家用和商用两种不同用途时,保修期是不同的,通常家用的保修期明显比商用长一些,保修的项目也更多。以彩电为例,主要涉及屏幕的保修,而家用保修一般是3年,商用的保修期则只有1年。如果是空调,目前很多家用空调都是6年保修了,但商用的中央空调则一般只有2~3年保修期。
对此,业内人士也持有不同意见,认为家电保修应该根据产品定位来设定保修期,而不是根据用途划分。比如说,如果这个机型就是针对商用设计的,那它的保修期就该是商用保修期;如果是家用设计,那即使是商业用途,也该属于家用电器的保修期限。基于这个问题,目前有些家电已在说明书中明确注明,商业用途包括工厂、酒店饭店、娱乐场所、洗衣房和美容美发厅等。
[部门提醒]
丰泽工商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以盈利为目的的主体不属于消委会调解的对象,只能采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关于“消费者自己安装电视机无法享受三包”的说法,目前消法中规定的不能享受三包的情况包括:“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或因消费者自行拆、装、修等造成损坏的”。为此,消费者在购买和维修电器时,最好找正规的售后进行,否则,一旦造成质量纠纷时会带来维权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