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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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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田肉身菩萨流失欧洲?”追踪
应早日让“章公祖师”回家
新华社发表评论,希望荷兰考虑中国村民的情感和合理诉求
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肉身佛像

N海都记者 周德庆

核心提示 昨日下午,新华社发布国际时评,希望荷兰方面能设身处地考虑中国村民的情感与合理诉求,配合中方行动,早日让“章公祖师”回家。

20年前,三明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被盗。3月22日,省文物局初步确认,近期在匈牙利展出的中国千年“肉身坐佛”,应为“章公六全祖师”佛像(详见本报3月22日A3版、3月23日A8版报道)。

一尊“肉身菩萨”为何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它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从福建山区流失到欧洲的?能否从欧洲重回三明大田故里?昨日,带着读者、网友的疑问,海都记者采访权威专家,再次展开了调查。

地位:“佛教中的国宝,全国稀奇”

自海都报等媒体报道《三明大田肉身菩萨流失欧洲?》后,这尊千年古佛曲折离奇的命运,便引起了数十万读者、网友的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腾讯网、新浪网等上百家媒体先后报道、转载。

昨日,全国政协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委员、省政协常务委员、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州开元寺方丈本性法师告诉记者,“肉身菩萨”在佛家中,又称“全身舍利”,并不是所有的佛家子弟都有舍利,只有有修行的人才能成就肉身,是中国“佛教中的国宝”,目前,福建现存的“肉身菩萨”只有一尊,是于2003年在漳州佛光寺圆寂的妙智老和尚。

“从照片上看,‘章公六全祖师’像保存得非常完整、漂亮,慈眉善目、宛然如生。”本性法师说,在漳州、安溪、德化、永春等地也曾发现过“肉身菩萨”,但因各种原因,已经流失海外或遭遇破坏,因而这尊从宋代一直保存至今的“肉身菩萨”,“在全国范围内来说,也是非常稀奇的”。

记者从公开的资料获悉,目前现存的“肉身菩萨”有惠能大师、地藏法师、慈航菩萨、海玉菩萨、海庆法师等。

阳春村的村书记林开望告诉记者,“章公六全祖师”佛像能从宋代一直保存到今,是阳春林氏族人一代接着一代细心守护的结果。

揭秘:“服中草药之说没有根据”

肉身千年不朽,不仅在欧洲引起了巨大的好奇,也成为国内读者、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前,有媒体报道称,是因为服用了一些中草药等保持身体的“不朽”。

对此,本性法师认为,“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他曾主持过漳州妙智和尚肉身安坐仪式和台湾第一尊肉身菩萨——慈航菩萨分身回归福建建宁庆云寺的仪式。

本性法师告诉记者,以慈航菩萨为例,1954年,慈航菩萨圆寂,弟子尊其遗嘱,将其跏趺(佛教中修禅者的坐法)坐缸,坐下及身周围,垫以适当的碳屑及石灰,然后以另一缸倒置,用漆布将两缸口缠紧。坐的缸置在土中,盖的缸露在土上,另建圆形塔密覆。3年后开缸,肉身完整,并举行装金的工作。

“妙智和尚的肉身舍利的形成,也是类似的过程。”本性法师说,很难通过科学来解释,如果服用中草药就能形成,那‘肉身菩萨’就不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了。”

流失:文物专家猜测或从香港流失海外

三明山区的“肉身菩萨”为何会漂洋过海最终流失到欧洲?大田警方证实,上世纪90年代,当地确曾发生多起菩萨被盗、老建筑雕窗等被盗的案件,但此案已至今未破,流失欧洲便成了一个谜。

不过,根据权威媒体的报道,国内文物不少是从香港流失到海外,因香港是亚洲最大的中国古玩集散地,也是全世界第三大文物交易地,除每年的中国文物拍卖会以外,还聚焦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的古董商。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海、陆交通便利,从福建流走一尊菩萨到香港是很有可能的。”多位关注文物流失、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文物专家猜测。

目前,这尊“肉身菩萨”属荷兰一位私人收藏家所有。昨日,阳春村村民再次表达了希望“章公六全祖师”像能重回故里的迫切愿望,福建省佛教希望也呼吁宗教类的遗产不应该由私人收藏,应该由全世界分享。

省文物局也表示,将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开展文物的确认和追索工作。据了解,海外文物的回归渠道,主要有回赠、回购和追索这三种方式。

声音:人类遗骨遗骸应归还原属国

“章公祖师”在1996年就到了荷兰私人收藏家手里,在近20年时间里,荷兰方面非但没有对文物的真正来源进行彻查,反而心安理得地把它写进博物馆展品宣传册,甚至公然租借到外国展出。

国际博物馆理事会的《伦理守则》明文规定,“博物馆不得通过购买、受赠、租借、遗赠或交换等手段获取所有权不明的艺术品;在某一个国家的合法所有权并不是有效证据”。在任何交易中,赃物就是赃物,永远都不能被漂白。

目前常被用于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多边国际条约是1970年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5年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

但这些公约存在不少漏洞,例如有关文物溯及力时效的规定,它对非缔约国也没有法律效力。就荷兰而言,2009年才加入“1970公约”,这意味着公约对1996年的佛像交易没有法律效力;荷兰议会至今未批准“1995公约”;中国和荷兰也没有签订文物归还的双边条约。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文物追索中,即使能验明正身,也并不意味着会有圆满的结局。但即便如此,佛像也应物归原主,因为除了法律,这世间还应有伦理与道德的约束。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包括荷兰在内,一个普遍接受的伦理原则是:人类遗骨遗骸应归还原属国。

“章公”佛像疑点曝光之后,立即在远隔万里的原籍福建省阳春村引起轰动。对于阳春村民来说,这并不只是一件文物,更是祖先的遗骸。叶落归根,不仅是中国人眼中,也应是世界上广为接受的一种普世认识,在荷兰恐怕也不例外。

就“章公祖师”来说,是把他人祖先的遗骸锁进自己的地下室,还是让其回归故里?答案显而易见。人们希望,荷兰方面能设身处地地考虑中国村民们的情感与合理诉求,配合中方行动,早日让“章公祖师”回家。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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