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3月24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 海都记者 简伟雄 海都讯 2014年9月,62岁的老汉童某在长汀县童坊镇村里的一处农田看到有野猪出没,于是他从附近一寺庙内私接电源,在农田的周围架设电网捕猎野猪。9月21日下午,刚接通电源,电网的报警灯就亮了。童某以为有野猪“落网”,一查看却发现妇女黄某倒在农田里。 童某马上把电网线剪断,将黄某送医。但不幸,10天后,黄某医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某系因接触带电物体后致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案发当日,童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3月23日,童某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龙岩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5.74万元。 | |
|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