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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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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黄一红 方锦燕 黄颖 林深圳 杨清竹 文/图 林先生:2010年,我与一女子没结婚,生了个女儿,两年后女方跑了,还把小孩出生证明带走了,现在找不到人,也无法补办女儿的出生证明。女儿即将读书,却入不了户。请问该怎么解决。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非婚生育的子女随男方落户,需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如果没有出生证,请提供医院的分娩记录、出院小结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及婴儿免疫接种规划卡,您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户籍窗口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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