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有何程序,各类政策是怎样的,税费如何计算,遭遇购房纠纷该怎么办……您在购房置业中如果遇到困难和问题,或是想了解楼市某方面的动态进展,都可以致电或发短信到本报《房产周刊》购房服务热线18005955552(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我们将竭尽全力成为您置业解疑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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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老公在晋江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首付30%,他没有公积金,自己还贷一年多了。我们公司有交公积金,每个月个人交165元,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申请跟老公一起还贷,然后申请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申请的额度是多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这位读者家庭的房子已经办理商业按揭贷款且还贷一年多了,无法再用这套房子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其公积金可以每年提取偿还这笔贷款本息。
Q2:
我已经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了,可是,因为考虑到小孩要念书,所以打算再买一套学区房。请问,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来买吗?之前没用过。首付是多少?
回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除购买别墅外,房屋登记机构在出具首套房证明时(仅对购房个人查询,不再以家庭为单位查询),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房、受赠房、征迁安置房。对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再受面积限制,均认定为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以下称“首改房”),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取消对境外个人、境外机构的购房限制。因此,这位读者为孩子念书而购买的房子,可以认定为是首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根据《意见》内容,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这位读者这次再买房的话,首付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