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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天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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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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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7名落马省部级官员宣判
5人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N法制晚报

海都讯 昨日上午,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宣判。至此,十八大后落马并宣判结束的省部级官员已有7人,其中5人获得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6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后落马并一审宣判结束的省部级官员共有7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广西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

值得注意的是,7人中有5人获得“从轻处罚”或“量刑考虑”。其中,廖少华、李达球、倪发科和季建业4人的判决书均有“依法可从轻处罚”的表述,虽然童名谦的判决书没有明确表述从轻处罚,但表述为“量刑时酌予考虑”。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教授表示,落马官员被从宽处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在量刑上,有的是依照法律规定,法官的裁定也有一定的空间。

另外,除昨日宣判的廖少华外,其他6人均在宣判现场表示不上诉。

7高官均认罪悔罪

记者梳理上述7名落马省部级官员的判决书,发现均有关于“认罪、悔罪”的表述。其中6人的判决书中提到“认罪态度较好”,刘铁男的判决书中表述为“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另外,除以玩忽职守罪判刑的童名谦外,其余6人的判决书有“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季建业是‘犯罪事实’)”的表述。

王文华表示,认罪悔罪、追缴赃款赃物、坦白情节等,都可以认为是从宽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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