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晓东
核心提示 两周多没回家,一看,家门口竟莫名其妙地被贴了张离婚传票。昨天上午,厦门思明区的张女士,愤怒地打进海都热线通95060说,“幸好平时夫妻感情好,否则都不知道怎么解释了”。
昨天下午,发出传票的思明区法院鼓浪屿法庭相关负责人,承认工作出现疏忽,表示将登门向张女士道歉,并将重新发出传票。
张女士说,她和先生前阶段都在出差,周五傍晚刚刚回家。可是两人刚进电梯,就发觉邻居们看自己的眼神有点异样。两人一到家门口才发现,原来门上被贴了一张法院传票,事由为离婚纠纷案的鉴定和审理。
看到这张传票,张女士夫妇气坏了,因为仔细一看,传票上的被传人一栏里,写的“刘某某”,根本不是这家里的人。
“小区里平时大家都认人不认名,看家门口贴了这么张东西,估计都以为我们家出了什么情况。”张女士对此十分气愤。
“传票上的送达日期显示为3月23日,如果这个日期没错的话,这张传票已经在我家门口‘公示’两个多星期了。”张女士说,她周五傍晚6点多,拨打传票上预留的两个联系电话,但都没人接听。
张女士说,她的房子是一手房,购买后也不曾出租,也没有让人挂靠过户口。她猜,肯定是法院贴错了。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联系上发出传票的思明区法院鼓浪屿法庭,相关负责人说,工作人员确实将传票贴错了地方,“这件事情给张女士造成了困扰,确实是我们的工作失误”。法院贴在张女士家门口的这张传票,依据的是原告诉状上提供的地址,材料里还有一份当地社区居委会提供的证明材料。送达传票时,法院工作人员因将地址看错,于是就错贴在张女士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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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怎么送?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指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