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爱
2008年5月17日,锋姐离家出走,她急于走出自己的不幸。口袋里揣着靠卖野菜两个月积攒的400多块钱,她搭上了长途大巴奔向浙江温岭那座遥远的城市,那里有她的姐姐。
锋姐1984年出生在湖北咸丰县一个农民家庭,父亲天生残疾,因为家里只生了两个女儿,父亲给她取了一个很男性化的名字,里面有一“锋”字。锋姐小学二年级还没有读完就辍学在家,12岁开始跟着父母务农,奶奶是最疼爱她的亲人。
18岁那年,经人介绍,锋姐认识了大她9岁的阿文,交往半年后,领证、结婚、办酒席,一切顺理成章。两年后,锋姐先后为家里生下一男一女。这份感情,虽然曾遭到父亲的反对,但锋姐至今认为“我们两人的感情挺不错,家里什么都有”。
但什么都不缺的生活,后来因为公公的“不良企图”变得艰难起来,这让锋姐无法忍受。她也曾多次向丈夫诉说,但均被阿文以“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反驳。
在夫家的遭遇,锋姐不指望娘家能出面,“因为家里是爸爸做主,爸爸很凶,我不敢跟爸爸说,只跟妈妈和姐姐提过一次,但也没用”,姐姐还反骂她,“你怎么会这样子,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不是丢死人了吗”?只有至爱的奶奶对她说:“那你该怎么办啊?要不你把这婚离了吧!”
她于是决心要离开这个家,并开始攒路费:在山上挖野菜、野葱,“挖了两个多月,每斤可以卖1~2元钱,前后攒了400多块钱”。
从湖北咸丰到浙江温岭,班车在路上的时间是20个小时,锋姐至今记得非常清楚,那次逃离几乎拼尽了她所有的勇气。
几经周折,锋姐来到石狮。先是找了一份饭馆的工作,每月工资1500元,包吃包住。为了能多赚点钱,她晚上又到服装厂剪线头,“有时剪到晚上10点多,有时到晚上11点多,每个小时可赚6块钱”。后来,她觉得外面打零工的工资更高些,干脆辞了专门做起剪线头的零工。
“你选我,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在一起的日子,不管怎么样,不会骂你也不会打你”、“我会赚钱养你的”……这样的甜言蜜语,打动了锋姐,“如果没有他的这些话,我们两个人就不会走到一起”。
锋姐说的这个人,正是她的第二任丈夫杨君。在石狮打工一年多,她希望有个家,有个人可以一起好好过日子,经人介绍,就认识了大她8岁的杨君。
生活向锋姐开了个玩笑:起先,杨君还会出去打零工,有时打鱼,有时到服装厂上班,还能一起分担开销,但后来本性尽露,开始游手好闲、赌博。
“他其实可以挣很多钱的,我们其实也可以过上很好的日子,比如烫衣服、打鱼他都会,出去一趟海就可以赚1000多块钱,但他就是不去做……”
日子越过越窘迫,两人会因生活琐事吵架,常常因为没钱,杨君还常拿她出气,冲着她无名发火。她想有所改变,考虑到杨君已39岁,没有过婚姻也没有小孩,“为他生个小孩,也许就改了”。
但在怀孕两个月的时候,因为5块钱,锋姐又被打了一次。锋姐回忆,当时手里仅有的5块钱是要拿去买菜的,被杨君看见了,就说要拿去赌。“你给我吧,我去赌一把,也许就能赢回来,有可能翻倍,明天就可能有更多钱”。
锋姐一度心灰意冷,一个月后,她决定把小孩给打掉,身边的朋友劝说“好歹也是一条生命”,锋姐这才打消了主意,“总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
卖儿
家里最穷的时候,是锋姐第三个孩子临盆的那一天,“我自己积攒下来的钱已耗尽,那天家里只搜出800多块钱”。
那时民间接生婆的市场价是“女孩800元,男孩1000元”,“要是生儿子,连接生婆的钱都不够付”。2011年12月15日,接生婆上门后,发现“子宫不开”,孕妇肚子痛得厉害,担心有生命危险,接生婆引荐她去医院生产。次日,锋姐到了晋江一家医院,做完B超检查后发现,羊水有问题,胎位不正,只能剖腹产。
没钱交住院费,只能等杨君筹钱生孩子,在这过程中,因为情况危机,医生说先把小孩生下来,钱后面再筹。
同样因为没钱,住院期间,锋姐最好的待遇是两个鸡蛋。6天后,她选择出院。在住院期间,除了接生费1000元外,医疗费用前后总共花了4800元。这笔钱,是杨君给远在湖南的父母打电话,父母将家里准备过年杀的猪和稻谷卖了后才凑齐的。
刚开始,因为没有母乳,加上剖腹产身体虚弱,产妇还需卧床休息,就让杨君帮忙,但因为睡不好觉,在调奶粉的时候,他喋喋不休,冲着锋姐发脾气。
在锋姐看来,杨君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到来发生改变,吵架依然是家常便饭,吵得凶的时候,“他还会叫我走,说有你不多,没你不少,他说小孩他不要,要我带走,送人也好,他说他自己都养不活,怎么会养小孩”。
2013年1月4日,实在忍不下去的她再次选择离家出走,“那一天下着雨,我就走了,他抱着小孩,没有拿雨伞,跑到外面,把我追回去,我不回去,他就在我面前下跪,求我回去”。
“我本打算到石狮长途汽车站,乘车离开这个伤心地,后来看到小孩被雨淋到,觉得可怜,于心不忍,只好抱起小孩跟着他回了家”。
有一次,锋姐与邻居郑某聊天,提到自己经常和老公吵架,“老公不想要孩子,我一个女人也养不活,看有没有人能抱养,我将孩子送给人养”。
郑某向警方供述,其有一对在泉州打工的三明老乡,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生育,想抱养一个。两人一拍即合,三方约定于2013年1月10日在石狮长途汽车站见面,当日,锋姐在杨君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一份49字的协议,买方付款5万元。
签下协议第三天,锋姐一件行李都没带,只身一人逃往广东惠州。在惠州汽车站一家旅馆住下时,得知旅馆正缺清洁工后,她直接留下打工。然而,只在惠州工作了13天,锋姐又返回石狮,她听杨君说要报警,便说自己会去自首。
回到石狮时,已临近春节,杨君说:“牢里日子过得苦,就不要去了,干脆跟我一起回湖南过年”,锋姐认了。
锋姐希望将钱退给人家,在湖南岳阳火车站,她将一张存有3.6万元的卡给了杨君。为了找到孩子,二人在春节前又提前回到石狮并打算报警,杨君劝她到晋江躲一段日子,去外面逃个一两年,到时再一起过。
她并没有按杨君的意思躲在安海,而是想起了在惠州旅馆当清洁工的日子,在她的印象中,那里“工作又轻松,活又好做,工资还不低”。在锋姐到惠州的第二天,杨君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