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4月2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为了防范和打击犯罪嫌疑人利用非实名电话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15年1月1日起,泉州移动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电话“黑卡”是指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全面实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以来,泉州移动严格按照“一个严禁”和“两个必须”的要求进行售卡,并且系统限制一个身份证号在全省范围内不允许登记使用超过3个号码。“两个必须”是指消费者购卡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实物,禁止仅凭口头提供的身份信息办理入网;必须对消费者提供的证件进行查验,甄别人证是否一致、证件信息是否准确,并如实登记信息。“一个严禁”是指当消费者不按实名登记要求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时(如拒绝提供证件、提供无效证件或非本人证件或仅提供证件复印件等),移动营业人员应严禁向其出售号卡。 此外,在售卡过程中泉州移动严格管理渠道的实名销售,做到三个100%: 一是100%安装“实名登记查验”MOP系统。在2月1日前,泉州移动所有渠道点100%都安装“实名登记查验”MOP系统,并能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作为社会渠道查验和登记实名售卡的有效通道。 二是100%统一售卡标识。在5月1日前,对泉州所有移动卡售卡点进行清查,所售的移动卡必须经泉州移动审核符合实名制要求,并张贴统一印制的售卡标识后,方可出售。 三是100%配备二代证识别器。泉州移动根据工信部要求,在2015年9月1日前将在所有售卡网点配置二代身份证识别仪。 值得一提的是,泉州移动还针对社会渠道的网络营销通道也进行了规范管理,将协同泉州工商局,清理本地网络非法销售号码网点,规范电子渠道售卡实名登记。 |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