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新政出台了,买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才要交3个点的契税。我买的房子在2014年6月份备案,每平方米7000元以上,向开发商先交了3个点的契税。房子大概在2016年6月份才交房,请问开发商是不是要退我一半的契税钱?
答:“闽八条”中的契税优惠自2014年8月1日~2015年7月31日,以房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您买的房子在2014年6月就已经备案,不能享受“闽八条”的契税优惠。按照此前的契税政策,单价超过7000元的普通商品住房也要缴交3%的契税。
问题2
本人在市区某项目购买一套期房,2015年年底交房,当时在办理首付的时候,开发商要求我们先缴纳契税,请问我们漳州购房的契税是什么时候缴交的,是办理首付的时候就交,还是在办理产权时才交的?开发商当时收的是算预收还是算实收?
答: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福建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为契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代扣代缴纳税人契税后,应向纳税人出具税务机关开具的契税完税证明。
问题3
我们在角美买一套88.19平方米的商品房,单价7706元,这是我们的首套房,那我们应该是按百分之几的标准缴纳契税呢?目前漳州房产契税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答: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