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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城事/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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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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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石结构及危旧房改造审批流程出炉
分两种情况 需提供10份材料

N海都记者 陈建辉

海都讯 昨天,晋江市住建局消息,石结构及危险房屋申请就地翻建改造审批流程已出炉。改造翻建程序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范围外两种情况,申请受理需提交10份材料,翻建占地面积最高150平方米。咨询电话82108763,投诉电话85681189。

据介绍,申办对象为申请石结构及危旧房屋的权属人,就地翻建申请受理需提交的材料共需10份,具体包括:《晋江市个人住宅危房翻建审批表》一式6份;有效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危房现状照片四张;拟翻建房屋四至地形图;由镇(街道)村建所(城管办)、土地所确认建设红线;翻建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家析产证明;户籍材料;属于住房困难户提供镇(街道)相关证明。

改造翻建程序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范围外两种。具体如下:

城市中心规划区范围内:申请人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市危房改建办公室初步审查,核对五年改造规划→每月在经济报公示无异议→申请人委托测量绘图、填写申请表→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镇(街道)危房改建办公室(村建所、土地所)受理审查(10日,指工作日,下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审批(5日)→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备案。

城市中心规划区范围外:申请人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集体研究→镇危房改建办公室(村建所、土地所)受理审查(10日)→镇政府审批(5日)→在晋江经济报公示→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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