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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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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刘淑清 通讯员 曾婧琦 海都讯 昨天上午,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与石狮市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正式开启了从基层医疗机构直通三甲医院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此次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经两家医院的互相协商,遴选了糖尿病、高血压等5个专科10个常见病种作为首期双向转诊病种。 今后,市民到石狮市医院就诊,属于双向转诊清单中的病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就诊。小病、常见病,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危急重症转至石狮市医院,疑难重症转至福医大附属二院。并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病人转诊至上级医院专科和专病特色明显的科室,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而当病人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或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等情况,则下转至石狮医院,方便病人在家门口就诊。 石狮市政府方面也表态,将对双向转诊的患者在报销比例适当增加,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负担。 实施分级诊疗 双向转诊病种名单 (第一期) 内科:1.高血压;2.糖尿病 产科:1.正常分娩;2.剖宫产 妇科:1.子宫肌瘤;2.卵巢附件肿瘤 泌尿外科:1.前列腺增生肥大;2.泌尿系结石 骨科:1.髋、膝关节置换;2.脊柱手术 转诊条件 (对象:石狮市新农合参保人员) 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疑难危重症,石狮分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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