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昨日,龙岩市纪检监察网站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其中,新罗区雁石镇岩星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剑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被开除党籍;
永定县湖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聘用人员林定志,利用职便违规收取8户建房户规划建设费0.5万元,伙同他人收受部分建房户送的好处费0.14万元,其个人分得0.04万元,伙同他人将违规收取的建房户规划建设费、测绘费计1.96万元用于私分,其个人分得0.56万元,被开除党籍;
上杭县水利局副局长肖新民利用职便,收受工程老板或负责人为感谢其对工程建设或资金下拨过程的关照而送的人民币共计79.5万元,单独或伙同他人虚构、虚增工程量等方式侵吞公款5.2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武平县中堡镇田坑村原党支部书记高添荣先后8次通过购买虚假的北京协和医院和中国医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医疗发票,到武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15.7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
长汀县四都镇圭田村村主任谢旺根,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虚增耕地面积21.7亩,套取国家种粮综合直补资金共计人民币1.06万元,并将2011年至今的52亩村集体耕地种粮补贴计0.59万元予以截留,占为己有,被党内严重警告,并收缴其非法所得;
连城县新泉镇莲华村村委会主任杨双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侵占村财2.36万元,被开除党籍;
漳平市新桥镇陈坑村党支部书记林金石、村主任林兴高等人,在申报漳平市新桥镇陈坑村“普九”教育债务化解的过程中,通过虚报工程项目债务方式套取普九教育债务资金人民币6.70万元,被开除党籍,林金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元;林兴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