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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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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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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兼职翻译 二审改判无罪”追踪
为何12年理不清“翻译费”性质
重获自由和清白的福清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时隔13年再次回到福清老家,受到近百乡亲迎接
八十四岁的父亲(中)将黄政耀(右)领进老家,一同到村口迎接的还有众多村民

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在任职期间,与妻子为福清市公证处涉外公证翻译文件,并收取每件20元的翻译费。此案历时12年,5月18日终于有了结果:福州市中院二审宣判,认为黄政耀收取的翻译费属劳动报酬,并非国有资产,宣告其无罪,当庭释放(详见本报5月19日的报道)。

重获自由和清白的黄政耀,时隔13年再次回到福清老家,受到近百名乡亲的夹道迎接。昨日,记者顶着暴雨赶到新厝镇祥厝村。不少村民表示,相信黄政耀是被冤枉的,“如果是贪官,他释放回来,我们也不会这么高兴”。

黄政耀此前被指控的核心问题,是他翻译了公证文书并收取了费用。不少网友纳闷:“翻译费是劳动报酬还是公款,有关部门为何这么多年还理不清?”

披红衣返乡,近百乡亲迎接

18日中午,黄政耀被宣布无罪释放。走出福州中院大门后,黄政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亲人一起回福清老家——新厝镇祥厝村。

亲戚说,这是黄政耀时隔近13年首次返乡。2002年,黄政耀被检察院指控涉嫌贪污和滥用职权罪之后,就再没回来过。虽然他在追诉期间取保候审可回来,但黄政耀坚持要恢复清白之身才回老家。这一别,就是将近13年。

此次回家,乡亲们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祥厝村村民们告诉记者,该村常住人口大约200人,但在村口迎接黄政耀的人,就多达近百人。黄政耀刚在村口下车,就有乡亲点起了鞭炮。点完一串又一串,鞭炮一直点到黄政耀迈进黄家老宅的院门。

乡亲们还给黄政耀披上了一件红衣和红带,黄政耀看上去如同古时的新郎官一般。村民们说,红衣红带在当地风俗代表吉祥喜庆,还能消灾解难。黄政耀穿上红衣,从此定能福星高照。

乡亲:我们相信他是无辜的

昨日下午,记者顶着暴雨驱车来到新厝镇祥厝村。

“吉庆人家增百福,平安宝地进万财”,“吉星高照”。黄家老宅的院门上,一副新贴的对联映入眼帘。不过,院门紧锁,记者敲门许久均无人应门。

村民们说,18日下午4时左右,黄政耀回来,在家的乡亲们无论老少都夹道相迎。他在家中和多年未见的亲朋好友见面拉家常,下午5点多,未在村里吃晚饭便离开了。当时,在老家等待黄政耀的亲人,除了他年过八旬的老父,还有他的几个妹妹。现在,黄政耀可能去他位于福清城关的家中,他的父亲及妹妹可能回澳门了。

为何回老家后不久就离开?村民们说,当时黄政耀身边跟着很多记者,或许是他太累了,想休息一下,静一静。

据村民介绍,黄政耀父亲以前是当地一家盐厂的厂长,膝下4男4女,黄政耀是长子。一家人都比较有出息,且为人都很正派,对乡亲比较热心。除黄政耀,大部分家庭成员定居澳门。黄政耀从出生开始,在祥厝村度过了17年。后来,他参军离开了老家,转业后分配到福清城关工作。之后,逢年过节他会回来看看。

提起黄政耀因翻译文件收费被控贪污一事,许多村民都说,这件事村民们都知道,但他们相信黄政耀是无辜的。“不偷不抢,靠自己的本事挣钱,怎么能算贪污?”村中一些上了年纪的老者说。所以,一听到黄政耀无罪释放,大家十分高兴。不少在海外的乡亲也打来电话,向黄政耀及其亲属道贺。“如果黄政耀真是贪污了公款,谁还会来迎接他?”一些村民说。

被追诉12年,数次取保数次被关

1989年至2002年的13年间,黄政耀与妻子在业余时间为出国申请者翻译公证文书,以每份20元的价格收费,收取的费用与福清公证处“四六分成”。此后,黄政耀遭遇了近13年的刑事追究。

从2002年9月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滥用职权两个罪名立案追诉黄政耀开始,至2015年5月福州中院终审宣判其无罪,这十多年中,黄政耀被数次关押,数次取保候审;从一审宣判11年到二审宣判无罪,其命运犹如“过山车”一般。

黄政耀获释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002年6月份被关,次年7月取保候审;2009年4月再次被逮捕,4个多月后取保候审;去年5月底再次被逮捕关押,至5月18日二审当庭释放。“三抓三放”,前后共计被羁押806天。

黄政耀的亲戚还记得黄第一次被抓的情景:办案人员既不是到黄的家中,也不是到其单位抓人,而是在福清市一家酒楼。据黄的亲戚介绍,2002年,黄政耀即将调到福清市法院担任副院长(主持工作)一职,临走前,福清市司法局的同事们在酒楼为其饯行,这时办案人员进来带走了黄政耀。

黄政耀在担任福清市司法局局长期间收取的翻译费,是属于个人劳务报酬还是公证处的国有资产?这个问题看似简单,有关部门却花了10多年时间才搞明白。

黄的辩护律师认为,黄在公证处缺乏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与爱人帮申请者翻译文件,收取合理的费用,这明显属正常的劳动报酬,怎么会是国有资产?而且2003年司法部调查组和中国公证员协会都给出了结论:公证处未提供翻译服务,就不能收取翻译费,翻译费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收入,而不是公证处的收入,更不是国有资产。

不少网民纳闷:“一个翻译费的问题究竟有多复杂,复杂得要花10多年来搞明白?”一些网友表示,如果有关部门认为黄政耀在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干私活”不合适,可以依据相关内部规定来叫停其翻译活动,以此追究刑责,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法律专家表示,司法局局长的职务不包括给他人翻译,所以只要收费不畸高,就不构成贪污公款(如果收取的翻译费高于市场上的翻译费用,有可能存在公证处借翻译机会行贿司法局长的情况)。况且,公证处没有翻译的职能,且缺乏翻译人员,黄政耀翻译收费,性质应是个人凭自己劳务获取劳务报酬。

女儿是北大法律硕士,多年为父奔走鸣冤

在福州市中院二审宣判前,黄政耀之女黄花曾发博文和网帖“为父鸣冤”,寻求广大媒体和网友的帮助。

黄花在文中这样写道:“我父亲真是冤!明明自己多年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服务了群众,解决当地当时的翻译难的问题,却在事后被列为罪犯……”

其父被追诉了10多年,黄花在面对父亲的遭遇时也表示出了无力感。她写道:“我是多么的无用啊!爸爸自己是复旦大学经济法学毕业,懂法,以前经常给福清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但他身陷囹圄,年纪也大了,无力自救。或许指望他这个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的女儿。然而我是多么的无用啊!我所学的,救不了生我、养我、爱我的父亲!我心里有深深的愧疚,对我父亲;同时也有深深的不解和困惑。”

据黄政耀的亲戚介绍,黄花一直为其父的事情四处奔走,在北京向各大媒体、法律界人士求助,希望能为其父得到公正的判决,早日获得清白和自由。黄花十分孝顺,13年来一直努力地为父洗冤。作为一个女孩子,很不容易。

黄政耀获释后,显得很淡然。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他在羁押期间坚持读书看报,看到全国各地有不少冤假错案在这一两年得到平反昭雪,所以他特别有信心自己最终一定会被无罪释放。

对此后的生活,黄未想太多。他说,先把身份证件办好,再办理退休手续(现年64岁)。之后,与家人四处走走,看看国内国外的亲朋好友,毕竟好多年没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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