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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5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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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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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未成年孕妇暴打初二女生”追踪
涉寻衅滋事 拍摄者被刑拘
警方称,红裙女与阿花相识,因琐事不满打人;打人孕妇被取保候审

N海都记者 朱加良 肖和勇 实习生 林燕玉

海都讯 初二女生阿花(化名)在平和小溪镇高南桥附近,被未成年孕妇及其同伴暴打,视频在网上疯传(详见本报昨日A2版报道)。

昨日下午,平和县公安局通报案件进展。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5岁的视频拍摄者张某已被刑拘,17岁的孕妇因未成年且怀孕,被取保候审。另外2人因未满16岁,警方将另作处理。

广兆中学张校长说,阿花昨天还未回校上课。等她回来,学校会做好安抚工作,并组织老师进行心理辅导。

案情:

红裙女不满

被多看几眼打人

昨天下午,平和县公安局办公室曾主任介绍,此次打人事件,涉案女子有4人。25岁的南靖人张某是视频拍摄者之一。事发后,她将视频传了出去。此案中,打人的孕妇虚岁17岁,红裙女子15岁,另有1名15岁少女也在场拍摄围观。

视频中,打人的红裙女子曾在广兆中学就读,跟阿花是校友,后来辍学,2人相识。

红裙女子供述,此前,阿花曾无故多看她几眼,引起她的不满。于是,她纠集另外3名女子,约定要“吓唬”一下阿花。5月15日下午5点多,阿花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4人拦下。随后,她们用电动车将阿花带到平和小溪镇高南桥附近江滨公园大榕树下,先是谩骂,而后孕妇和红裙女子动手暴打阿花。张某和另外1名少女用手机拍摄打人过程并传到网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警方:

请勿再传视频

避免更深伤害

根据调查情况,平和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此前的治安案件改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办。

5月18日晚,25岁的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孕妇因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处于孕期,被取保候审;红裙女子和另外1名视频拍摄者,警方会依法对她们另作处理。

平和县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在这起案件中,张某虽没参与打人,但已构成共犯,加上已年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红裙女子和另外一名视频拍摄者另作处理,主要是因为2人都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经警方教育处理,4名涉案嫌疑人均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深表悔意。平和县公安局将会同宣教部门进一步强化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善后事宜也在协调处理中。

警方呼吁社会公众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受害人要给予关心安抚,对涉案的未成年嫌疑人也应积极予以教育挽救,请广大网民不要继续传播扩散该视频,避免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造成新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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