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察局网站通报龙岩漳平市、上杭县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及违反八项规定等典型问题。
漳平市新桥镇陈坑村党支部书记林金石、村主任林兴高等人非法占有教育化债资金问题,2014年11月21日,漳平市纪委给予林金石、林兴高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林金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元;判处林兴高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00元。
漳平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陈财西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1月21日,漳平市监察局给予陈财西行政降级处分。
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安全监理股股长卢平滥用职权问题,2014年12月19日,漳平市监察局给予卢平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卢平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漳平市永福镇西山小学校长兼西山小学附属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陈大贤非法占有公款问题,2014年12月19日,漳平市监察局给予陈大贤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陈大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漳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希锦食品监管渎职问题,2013年5月28日,市纪委给予李希锦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李希锦有期徒刑3年。
上杭太拔镇太拔村党支部书记张建勤,蛟洋镇蛟洋村党支部书记傅春兰,才溪镇中兴村党支部书记刘芹丰都因违规购买香烟、土特产问题被党内警告。蓝溪镇蓝溪村主任丘家春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