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秋云 林莉莉 杨江参 实习生 黄晓蓉
核心提示 在确认这一奔驰事故车系漂白出售后,新的谜团出现,谁能从中获利?要揭开这件事的真相,还有两大核心要素待解。
其一,一辆新车交易只能有一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这张发票注明企业方面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17%。洪先生所持的发票若确实是假发票,则这辆奔驰近18万元的增值税不可能由济南明盛公司所缴纳。那么,售卖这辆奔驰的增值税交了吗?
其二,洪先生所持发票有假发票嫌疑,但国税和经侦部门都表示,这需要获得洪先生手持发票的原件及其本人的举报方能启动调查。然而,洪先生表示此事已和解,他不再追究,使得真相仍然成谜。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廖逸律师指出,假如发票造假,这辆奔驰车的交易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尽管双方已达成和解,但这只是民事层面上,刑事层面上的追责并不因双方和解而结束。
【深喉分析】
漂白出售的利润 或来自高额维修费
海都记者从国税部门了解到,税务部门强调“一车一票”,一辆新车只能开出一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这辆进口奔驰车在出事故后,缘何通过一份疑点重重的异地发票,进行第二次交易?
如果正如第一任车主阿东及车行员工雷某某所说,是雷某某自己买了这辆车,修好后再卖给洪先生,利益点在哪?
在本报报道此事件后,一位业内深喉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分析。他说,30多万元的理赔金额,算是比较大的事故,在业内看来算是比较大的金额。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这辆“有事故的新车”应该在修好后,先去缴纳车购税、上牌,然后再以二手车过户给后来的买主。“可是显然,这样就卖不出钱,只能卖90万元左右,不合算了。”
这名深喉还认为,一个焦点在于异地发票,难以辨别真伪。他说,第二次交易正是通过这张异地发票,蒙混过关,实现了再次当新车卖。他猜测,这一桩蹊跷的交易,利润来自高额维修费。
第一次交易的发票 “是否作废”很关键
这位熟知二手车漂白交易内幕的深喉还认为,第一次新车交易时的发票,在程序上存在作废的可能。
这位深喉称,这辆车无故涉及两份机动车销售发票,第一份发票是第一任车主阿东从泉州闽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鲤城分公司(下简称泉州闽星)购车时车行开具的发票;第二份发票,则是洪先生购车时所取得的这张山东发票。
“如果一辆车被两次当新车售卖,那其中一份发票,就可能在开出后被作废了;如果被作废,表面上就意味着没有发生过这次销售,车行的税收就不用交了。”深喉称,发票正常开出后,车行就要为这笔交易缴纳增值税等,但如果第一张发票拿回去作废,则等于这台车没有卖掉,没有做实际销售,那此次交易就不用交税。
【线索一】
第一次交易发票
增值税是否由当时的出售车行缴纳?
据了解,一部进口车从进口到销售,涉及多种税。关税、消费税包含在车价内;车行销售时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车主在购车后,需缴纳车购税。而发票是重要凭证。
以新车销售来说,销售方需缴纳17%的增值税。
洪先生提供的这张山东发票上写明,增值税为179880元。一般来说,缴纳增值税的是发票上的销货单位。然而,济南明盛车行已声明,这张发票并非他们开具,不可能为销售奔驰缴纳增值税。
那么,这辆奔驰的增值税交了吗?谁交的?
第一任车主阿东曾告诉记者,在将车卖给雷某某时,发票也一并交付给他,海都记者未能取得有关这张发票的任何信息。
这辆奔驰车是否由第一份发票的开具单位(即泉州闽星)完成增值税缴纳?记者就此向泉州闽星提出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因为涉及客户信息,除非车主或税务部门提出,车行不能对外提供购车发票等资料。昨日下午,记者再次向闽星公司发函,询问开票后是否做了废票等处理?截至昨晚6时,记者尚未收到答复。
【线索二】
被指假发票的原件
经侦、国税称,这是介入此案的前提
事件中很多疑点都集中在洪先生手中所持的这份山东发票,也就是被济南明盛车行指称的假发票。海都记者并未见到这份发票的原件,只见到了复印件。
此前,海都记者曾联系济南国税,欲查验这份发票的真伪。济南国税方面表示,如果认定是假发票,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因此认定一张发票为假发票须有非常严谨的程序。
济南国税相关人士表示,只有车主向泉州当地国税部门举报,并提供这张发票的原件,再由泉州国税部门向济南市槐荫国税发出函调,请求协查,正式启动调查程序,才可能最终弄清真假。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泉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咨询。一位民警表示,需要车主持发票原件,先向税务部门进行调查,判定为是属于行政处罚范围还是刑事案件,如有涉嫌违法犯罪,经侦部门则将配合税务部门调查处理。
而对于这份发票究竟有没有问题,车主洪先生则称,不清楚。在获得新车和相应赔偿后,他还明确表示,不会再追究。
【法律延伸】
若有举报,国税和经侦应介入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廖逸律师认为,如果车主洪先生手中所持的开票日期为2014年5月的发票,真如记者调查的开户银行不存在,2012年已在山东国税验旧,那这张发票为假发票的可能性非常大。
廖律师称,依据我国《刑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等,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廖律师看来,因为这张被指称假发票的发票,这辆奔驰车的交易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因此,尽管双方已达成和解,但这只是民事层面上,刑事层面上的追责并不因双方和解而结束。
他说,尽管这张发票表面显示是山东发票,但因在泉州使用,泉州国税或经侦部门,只要接到举报,也应受理。
若发票有假,该车的挂牌是否有效?
假如事件中的发票确为假发票,那在办理车购税和车辆上牌时,能过关吗?
“工作人员对异地发票的真伪有疑义的话,只能通过函调,让开票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协助调查去判定真伪。”国税相关人士称,此前也曾启动过这一程序,但因有可能涉及车购税的滞纳金等,并不常用。
泉州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认定是否假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经侦部门来进行。如确认是假发票,即机动车所有人利用假资料、假证明等领取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机动车档案并收回牌证。
□快刀短评
我们很遗憾
真相未大白
N环竹
12天前,我们接到的是维权新闻;12天来,我们发现了深不可测的内幕。
100多万元的奔驰车,能在出事故维修后,堂而皇之地以新车售卖,直到一年多后才被曝出。这确实够劲爆,迅速引发网上和读者的聚焦关注,人们惊讶,到底是谁,有着魔术手般的漂白神功?
这些漂白者,有奔驰4S店的店员,深谙发票的门道。明明是泉州4S店的店员,开的却是山东发票。异地发票,难辨真伪,确实是漂白的好手套。2012年,《温州晚报》曾报道,温州国税查的一起进口车销售偷逃税案,销售商开跨省假发票,以虚假公司的名义售卖,从中偷逃税款。
这些漂白者,也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深藏自己的马脚。只是有时,天马行空,难免百密一疏。比如,这张被济南明盛公司指称是假票的发票,收款账户的开户行竟然不存在,这100多万元的购车款都不知汇给了谁。
这些漂白者,如今还躲进了避风港,等待着风声稍歇。在媒体曝光和网民关注后,人们都在期待漂白者抖落白手套。然而,10天后,车主获得赔偿,一切就可以就此打住、皆大欢喜了吗?
一旦涉嫌假发票,则涉及国家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管制度,绝不是私事,不因当事人意志而完结。对于明显的违法线索,对于蹊跷的漂白销售,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调查真相,依法处理。这也是依法治国的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