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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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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可 海都讯 矿物质水、弱碱性水、蒸馏水、山泉水、活化水、能量水……面对林林总总的瓶装水包装“旗号”,到底喝哪种水合适?5月24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开始实施,今后,消费者喝水将喝得更明白。记者走访福州多家卖场发现,有部分知名品牌饮用水企业已提前换装。 记者了解到,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其他的包装饮用水都统一纳入新国标,这也将解决此前各种标准不一的现象。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 同时,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另外,饮用水如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新标准5月24日起实施,标签标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在此之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新国标有关添加剂的规定,意味着长期以来颇受争议的矿物质水名称将隐退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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